我中心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团体会员单位 打印本文 打印本文  关闭窗口 关闭窗口  
作者:admin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点击数  更新时间:2017/6/19 14:33:50  文章录入:admin  责任编辑:admin
 

雁翔国际讯  618日,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下发文件,批准华夏雁翔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为“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团体会员单位”。

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于199531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批准成立,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正式登记【登记号(社证字第1765号)、登记号(社证字第3842号)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(511000005000176343 )】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家一级社会团体,业务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。现任会长:杨丽丽。

 

图为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批准文件

 

图为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团体会员单位牌匾